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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公司治理模式——伍略顾问谈企业管理咨询

发布日期:2019-07-28 来源:伍略咨询公司

 

公司治理是用来协调和控制公司内各参与者之间的利害关系和行为的法律、文化、惯例和制度安排。现代公司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即便是家族企业最终发展的最终结果也一般呈现出两权分离的特征。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因此企业所有者与实际经营者之间就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

由于经济制度、历史进程、市场环境、法律观念、文化特性和其他条件的不同,世界各国形成的公司股权结构治理模式也不尽相同,一般可以分为英美模式、日德模式和东亚家族模式三大类。

1、英美模式

英美模式主要源自美国,是一种以外部控制为主的公司治理模式,企业所有者对管理层的控制主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包括资本市场的接管和兼并,从而达到监督、约束和控制代理者行为的目的。

2、日德模式

与英美模式正好相反,日德模式则是以内部控制为主。日本和德国非常注重发挥银行和大投资者在资本配置与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其外部管制一般比较宽松。

3、东亚家族治理模式

东亚家族治理模式以韩国为代表,与韩国政府的大力扶植是密不可分的。在公司治理方面,韩国企业集团与日本企业集团在很多方面非常相似,但其发展的特殊性又使韩国企业集团一般采用“集团会长—运营委员会—子公司—工厂”的四级组织结构。长期以来,韩国企业集团由于家族控制和因家族经营为主而高度集权,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暖昧因而外部监督职能弱化,导致企业负债率过高但是债权人监督却十分不力、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

通过上述三种公司治理模式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各国的国情千差万别,世界各国建立的公司治理模式各具特色。不过,尽管采用的手段不同,但是最后却取得了类似的效果。同时,目前各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发展趋势是互相取长补短、不断完善。因此,完善企业集团的治理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可以遵循,我们必须根据本国国情,探索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治理结构